关于做好二○○九年北空招飞预选初检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招办、有关学校:
2009年北京空军招收飞行员预选初检工作即将开始,为了加强国防建设,为空军选拔人才,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北京选拔中心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招飞初检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989年9月1日至199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,有我市正式户口,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,参加2009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(语种限英语、俄语),本人自愿,家长支持。高中复读生不准参加报名。
二、报名程序
学生自荐报名,学校按《招飞体检摸底检查标准》逐项认真进行检测,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》,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测情况,签署意见、盖章,学生文化成绩一栏填写要详实,班主任要签字。各校将预选合格学生的体检人数于10月15、16日报市招考中心高考科,并查看上站体检时间、地点。
三、体检注意事项
1、各学校要指定专人带队,按规定时间,早8:00前带领体检学生到达体检地点。
2、体检学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出生证明、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(红底)和交通、食宿费(约1天时间)。
3、参加初检的学生着运动鞋,带上纸、笔,同时搞好个人卫生(如:理发、洗澡等)。
四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
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飞工作,在预选报名阶段,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,周密布置,详细安排,同时抓好推荐把关工作,严格执行掌握推荐标准和条件,特别是严把文化质量关,报名学生必须是预估09年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下10-15%以上。各校要本着对学生、对部队认真负责的态度,认真做好“五查”,严禁将超龄、身高、体重、视力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学生作为推荐对象,避免人力、物力的不必要浪费,提高体检合格率,为国防建设输送高质量人才。
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